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案例一:

万某,中共党员,某村党支部委员。

2018年3月15日,因万某有意向竞选村党支部书记,在得知竞争对手李某的票数高于其本人的情况下,两次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村党支部书记李某为群众办事索要辛苦费等7个问题。

该信访举报件经县纪委监委研究转镇纪委核查。经查,反映李某为群众办事索要辛苦费等7个问题均不实。同时,核查组发现,万某在村党支部换届期间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访,故意捏造事实意图使竞争对手李某受到党纪处分,破坏支部换届工作等问题。万某身为中共党员,理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但其为了当选村党支部书记,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恶意举报他人,其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应予以严肃处理。2018年7月12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镇纪委给予万某党内警告处分。